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指导养老机构科学评估服务安全风险,2024年6月,民政部发布行业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明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评估流程、识别途径和评估分析方法,为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养老机构自查提供技术依据,有助于养老机构科学精准排查服务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背景意义
(一)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养老机构服务风险防范能力。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背景下,养老服务行业逐步走向高质量发展。一方面,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身体器官功能下降,易出现跌倒、噎食、呛咳、压力性损伤等情况,需要更加精准专业的照护服务。另一方面,《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应根据服务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划分风险等级,但并未给出开展评估的具体方法。《评估指南》作为其配套标准,详细阐述了风险评估的具体流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关键环节,能够为养老机构开展服务安全风险评估提供较为全面、可操作强的方法指导,有利于养老机构科学应对风险,提高服务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二)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手段,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监管效能。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行政检查、消防、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监管水平。但养老服务安全监管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方面,养老机构在服务安全风险评估与判定上缺乏统一、科学的标准,导致基层监管部门难以科学有效地评估养老机构的潜在服务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基层监管部门监管手段还不精准,不能有效地根据识别的服务安全风险指导养老机构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评估指南》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的科学评估与精准识别,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将为养老服务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三)提供服务安全风险评估科学方法,助力养老机构提升服务安全水平。我国老龄化人口规模大,增速快,机构养老成为很多特殊困难老年人照护的重要选择。虽然民政部门层层压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养老机构普遍建立安全风险自查制度,但由于缺乏统一全面的评估标准,部分养老机构安全风险排查质量并不高,在服务环境、设施设备、服务操作、服务管理等方面仍存在安全隐患。《评估指南》有利于指导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隐患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
主要内容和亮点
《评估指南》提供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评估的总体原则、评估流程,为养老机构开展服务安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制定等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一)标准紧贴实践需要。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配套标准,《评估指南》提供了风险评估流程、方法和评估示例,为养老机构精准识别服务安全风险,并制定预防措施提供了可操作、可量化的技术工具。比如,在风险分析部分,提供了风险源建议清单,帮助养老机构系统排查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二)标准内涵全面系统。《评估指南》涵盖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评估的总体原则、评估流程、前期准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评价与改进建议等方面,不仅详细阐述了风险评估全流程操作步骤,还针对工作机制的建立、风险识别的范围与方法、风险事故的分析技术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建议,有助于养老机构研究制定全面的服务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发生可能性和事件产生的后果影响,提升养老服务的安全性。
(三)指标论证方法科学。《评估指南》在广泛收集全国养老机构服务数据的基础上,针对养老机构服务中潜在的安全风险源进行细致梳理分析。通过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层次分析和均值―标准差分级等科学方法,提出了服务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级别(I、II、III、IV、V)以及风险危害程度(非常严重、严重、一般、微弱)。同时,根据不同可能性级别的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历史发生情况等定量数据,调整指标设置及表述,进一步提升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养老机构提供了一套更加精确和实用的风险管理工具。
标准实施
(一)处理好《评估指南》提示风险和实际运行中的风险关系。根据《评估指南》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养老机构应当给予特别关注和重点防控,逐一识别风险源及可能导致的风险事件,结合风险危害程度制定本机构服务安全风险清单,并做好风险控制。同时,还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排查发现《评估指南》提示情形以外的风险,经研判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也应及时纳入评估范围。
(二)处理好风险预防与风险应对的关系。养老机构要按照《评估指南》指导,建立健全风险预防机制,如定期巡查、培训教育、隐患排查、完善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等,从源头上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同时,也要做好风险应对准备。根据风险识别、分析和预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类型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应对,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处理好自主评估和综合评估的关系。养老机构能够根据《评估指南》直接进行自主评估的,要及时开展评估;如遇复杂情况、需商请民政等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估的,要注意处置时限,抢抓时间窗口,抓紧科学应对。综合评估后,养老机构要及时总结,将综合评估的各类风险纳入自主评估范围,提升养老机构风险评估的能力与效率。
(四)处理好短期评估与长期评估的关系。养老机构要按照《评估指南》的要求,成立工作组织,明确工作机制,制定服务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定期开展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及评价改进。风险评估工作不仅要聚焦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还应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不断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和管理制度,优化风险评估相关技术方法,为养老机构防范服务风险提供保障。
(五)处理好宣贯实施与长效监督的关系。综合运用设计标准“一图读懂”、录制标准解读视频、组织标准专项培训等方式,加强《评估指南》宣贯,帮助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学好标准、用好标准。同时,建立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评估的长效监督体系,加强标准实施效果跟踪,运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动态收集标准实施反馈情况,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整改建议,促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