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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以“点题整治”工作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同题共答,结合民政部“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行动和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印发了《“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 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将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和乡镇敬老院纳入“点题整治”对象,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养老服务领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共同推动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公布整治重点项目。福建省纪委监委在2023年度的13个“点题整治”项目中将养老作为新增项目。养老服务方面的整治重点,主要是群众留言反映强烈的问题,如机构未按合同开展养老服务问题,环境卫生状况差、服务态度生硬甚至欺老虐老问题,机构场所安全不达标、隐患治理不彻底问题,收费价格不透明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民政部门结合实践,进一步摸底整治重点问题清单,梳理形成落实兜底保障、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设施管理、规范财务制度、整治安全隐患5个方面13项突出问题,指导要求各地要对标对表,逐个机构、逐个要素全面摸排整治。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明确4个100%覆盖。按照“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的原则,扎实推进“点题整治”工作,引导和激励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要求实现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自查自纠100%全覆盖、县级民政部门监督检查100%全覆盖、公办机构国有资产清查登记造册100%全覆盖、老年人签订《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100%全覆盖,不断促进养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坚持结果导向,建立完善4张清单。督促指导各地在摸清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和乡镇敬老院底数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围绕整治重点,建立完善机构“问题清单”。全面实行挂图作战,针对问题分类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实行“整改清单”销号管理。通过这一轮整治和监管效能评估,推动各地在监督管理制度方面查缺补漏,填补政策空白,推动整治成果制度化,形成一批可在全省推广的“制度清单”。各地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抽查核实、查阅档案等方式,加强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总结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和新情况、新问题,形成正反面典型案例“成果清单”。

四是坚持权责统一,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福建省民政厅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建立工作机制,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对各地“点题整治”工作开展了督导检查。截至2023年11月,摸底全省在运营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651家,建立完善机构信息台账,排查存在问题15586个。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作为养老机构的监管责任主体,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无法立即解决的,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原则上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五是坚持多方参与,形成齐抓共管格局。通过“点题整治”形成机构自查、群众举报、部门监管、纪委监督、代表点评的工作闭环。机构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群众通过监督电话、发送举报邮件等方式,反映机构问题线索;部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主动防范消除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纪委监督推动,重点整治部门失职失责、机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公平正义;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挂钩联系制度,全程参与“点题整治”调研、现场会、督导等工作,进行跟踪评估。

 

(作者系福建省民政厅欧阳晓波、许振枝、余昌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