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5月25日开始,福州市民政局组成三个评定小组,对51家申报四级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现场查验工作。
本次查验工作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暂行办法》(闽民福〔2017〕66号)和《福建省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DB35/T1955-2020)标准进行。
评定小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与现场勘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严谨细致、客观公正的评估。同时,对发现的问题与存在的不足,与机构管理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和交流,并提出指导性建议,鼓励各机构积极向更高等级标准靠拢。
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旨在“以评促建”,将机构等级与养老服务机构的社会信誉、运营补贴等切身利益挂钩,充分调动养老服务机构参评的积极性,助推养老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我局也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以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更好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