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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燃”,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
     来源:福州养老订阅号      

疫情防范要注意

消防安全也不能放松

养老服务机构是老年人集中生活的场所

一旦发生火灾

后果不堪设想

机构必须做到防患于未“燃”

以下这些消防安全知识请收好!

(点击查看视频)


 

常见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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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消防安全须知


1.养老服务机构要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2.养老服务机构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对电器线路、燃气管道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对入住老年人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3.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教育员工懂得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逃生。  

4.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确保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到场处置,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5.养老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设置醒目的标识,并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6.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7.养老服务机构要向老年人告知正确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方法,教育其不要在床上吸烟。  

8.养老服务机构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在拨打119报警电话的同时,要组织员工迅速对老年人进行疏散,重点转移救助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