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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告别优待证,身份证“接棒”,老年人优待服务不断档
     来源:福州民政      

为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减轻老年人证件办理和携带的负担。2025年1月24日,省老龄办下发了《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实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的政策:

2025年2月1日起,持有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同等享受本省和当地相应的政策与服务等。

2025年2月1日—4月30日实行双证并行,各级办证窗口对确有办理优待证需求的可提供办证服务。

2025年5月1日起各级政务服务单位不再受理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服务。


政策实施过程中常见问题解答

(一)取消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以身份证替代优待证给老年人带来哪些便利?

传统纸质优待证存在办理流程繁琐、携带不便易丢失、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给老年人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也增加了管理成本。与老年人优待证相比,身份证具有更强的权威性、适用性和便利性,打破了地域限制,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使用和认可。同时,减轻了老年人办证、换证及持证负担,避免老年人因未办理优待证或忘记带优待证而不能享受优待政策,方便了老年人跨地区享受优待政策。

(二)一定要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才可以享受老年人优待服务吗?

2025年2月1日起,享受老年优待政策不一定要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持有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同等享受福州市相应的老年人优待服务。

(三)2025年5月1日前未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5月1日后是否无法享受老年人优待服务?

2025年5月1日后,老年人没有优待证的,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享受福州市相应的老年人优待服务。

(四)2025年5月1日前已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若在5月1日后丢失了,是否可以补办?

2025年5月1日后各级政务服务单位不再受理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服务。丢失老年人优待证的,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享受福州市相应的老年人优待服务。

(五)若现在一定要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可以吗?

2025年2月1日至4月30日,实行老年人优待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双证并行。在并行期间,办证窗口对确有办证需求的可提供办证服务。因“五级十五同”政策原因,“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已从政务服务事项中撤出的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等县(市)区,无法再受理办证服务。

(六)自2025年5月1日起,终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后,原来办理的优待证还可以使用吗?

原已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根据需要可继续使用。

(七)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后,福州市老年人用什么证件享受公交地铁乘车优惠?

福州市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惠或免费的凭证为“福州市敬老卡”。本次取消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不影响老年人敬老卡的办理和使用。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属地民政部门,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