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加快推动福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5年居家适老化“焕新”补贴申报、审核要求公告如下:
一、必须提交的材料
1.销售发票。具体要求:发票上销售方及其银行账号名称原则上须为民政部门公告的参与活动企业名称(提醒:以牵总企业门店形式参与活动的,开票主体必须为牵总企业);须为个人消费者开具正式发票;产品开票金额应包含政府补贴金额,并扣除各类企业及支付工具优惠、安装运输等各类服务费(服务费另行开具发票),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发票上要体现商品品牌、名称、规格型号、享受政府补贴金额等信息;发票商品是报送录入服务机构系统的商品,企业应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交易时间须在补贴项目期内,发票应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尽快开具;核定补贴金额时,原则上产品销售价格应当以其销售发票上显示的含税价格为准。
2.交易辅证材料。具体要求:(1)线下销售企业提交银商POS签购单小票。(2)线上销售企业提交销售订单数据资料,应能反映企业名称、销售平台名称、店铺名称(非平台入驻商家可不提供)、订单编号(各平台系统的订单编号,可查询销售记录和物流信息)、商品详细信息(需体现品牌、品类、型号等信息)、订单交易金额、平台或店铺优惠金额(如有)、享受政府补贴金额、订单实付金额(扣减政府补贴后的金额,不含服务费)、交易时间、购买人脱敏信息、服务费金额(如有)、支付工具优惠金额(如有)、保价活动退款金额及其退回路径(如有)等。如部分平台因功能限制导致部分数据无法从订单信息中获取,可提供其他关联材料作为补充。
3.物流配送信息。目前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截止时间是2025年12月31日,我市活动结束时间以实际活动资金用完为准,将由市民政局及时公告。送货或提货时间原则上应在下单后30天内,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月15日(或我市活动结束之日起15日内)。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况:
(1)有独立物流配送体系或委托平台配送销售订单的企业,应提供不可更改销售配送物流轨迹文件,文件包含物流单号、顾客信息(如商品名称、收货地址、收货人脱敏信息、收货人电话脱敏信息等)。
(2)企业自配送的(无法提供不可更改销售配送物流轨迹文件),提供订单号、商品名称、收货地址、收货人及收货人电话、收货日期、纸质签收单或电子签收单等物流台账或发货单。
(3)消费者自提商品的,企业应提供商品出库单、顾客签收单或顾客自提照片。
二、企业自行留存备查的材料
为核对商品交易真实性,企业需保留涉及活动产品的采购、库存管理、收入账等原始销售记录及原始凭证,以供审核备查。如有特殊情况,应予以书面说明。
三、材料提交方式
原则上,线下销售企业可通过银联审核系统提交上述补贴审核材料。线上销售企业可通过所在平台与银联合作搭建的数据传输接口,由所在平台直接向银联审核系统传送补贴审核所需的相关数据;如所在平台暂无法实现与银联审核系统的数据传送功能或暂不提供相关服务,相关企业可参照线下销售企业录入方式通过银联审核系统提交材料。
本活动公告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市民政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