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养老服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民养老〔2024〕40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福州市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的评定工作。经申报、逐级审核、实地查验等程序,拟评福建省福颐养老服务股份公司、福清市金桥老年公寓、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闽侯伍心青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养老机构为四星级养老机构;鼓楼区温泉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仓山区对湖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仓山区上渡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12家照料中心为四星级照料中心;马尾区亭江镇笏山村幸福院、马尾区亭江镇鳌溪村幸福院、马尾区亭江镇东岐村幸福院等34家农村幸福院为四星级农村幸福院,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3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福州市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1-83250693
电子邮箱:83250693@163.com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2号8#12层
福州市民政局
2025年2月5日
附件1 2023年度福州市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