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近期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现本土疫情的县(市)区启动实施《新冠肺炎疫情地区及发生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五版)》,实行封闭管理。立即组织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并按属地指挥部检测要求开展后续核酸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其他县(市)区养老机构暂停探视一周,立即组织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后续严格落实工作人员“两天一检”和服务对象“每周抽检20%”核酸检测要求。鼓励工作人员在院内居住,减少不必要的通勤,确需通勤的,严格落实工作地点、家“两点一线”。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发展,按属地指挥部要求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三、全体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每日核查健康码,被赋黄码、红码的,不得进入院区,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同时向属地民政部门报备。
四、对外开展养老服务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等社区养老服务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棋牌室等密闭区域即日起暂停开放一周;其他公共区域控制人员流量,并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关闭。
五、落实院长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要求,保障通讯畅通,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和民政部门报告。
福州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4日